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对酒后驾驶加重处罚2018 年 12 月 18 日,议会对酒后驾驶法进行了重大修改。 Filkow Law 的 Anthony Robinson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向Trial Lawyers Association of British Columbia撰写并提交了一篇解释这些变化的论文。这是本文的第四部分,解释了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增加。

增加对酒后驾驶的处罚

以下是对刑事驾驶罪行定罪的一些加重处罚的摘录:

强制性最低刑期现在适用于造成人身伤害和死亡的危险操作以及逃离事故现场造成人身伤害和死亡。

现在对 BAC 超过某些阈值进行分级罚款。 BAC 等于或超过 120mgs% 但低于 160mgs% 的首次定罪将导致最低罚款 1500 加元。如果 BAC 大于 160mgs%,最低罚款为 2000 加元。拒绝提供呼吸样本的初犯最低罚款翻倍至 2000 加元。

如果被起诉,对酒后驾驶和拒绝提供样本的最高刑期从 5 年增加到 10 年。这将导致被定罪的外国国民或永久居民被自动驱逐出境。

《Criminal Code》中针对不清醒驾驶、超过 0.08 和拒绝驾驶的驾驶禁令包括:

对于第一次犯罪,最低 1 年至最高 3 年(加上任何监禁期)。

对于第二次犯罪,最低 2 年至最高 10 年(加上任何监禁期)。

对于随后的每项犯罪,至少 3 年,没有最长(加上任何监禁期)。

根据《British Columbia Motor Vehicle Act》,刑法驾驶定罪也有强制性禁令。

第 320.22 节列出了法院在量刑时必须考虑的加重处罚特征。这些因素是:

(a) 犯罪导致多人身体受伤或死亡;

(b) 违法者在街道、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驾驶机动车与至少一辆其他机动车进行比赛或速度竞赛;

(c) 一名未满 16 岁的人曾是罪犯所经营交通工具的乘客;

(d) 罪犯因经营该交通工具而获得报酬;

(e) 罪犯在作案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等于或超过 100 毫升血液中的 120 毫克酒精;

(f) 罪犯正在驾驶大型机动车辆;[1] 和

(g) 根据联邦或省级法律,违法者不被允许操作交通工具。

这份加重因素清单并不详尽。

BAC 低于 120 mgs% 的超过 0.08 的初犯为 1000 加元。 BAC 超过 120mgs% 的第一次违规会强制增加罚款(如果读数在 120 和 160mgs% 之间,罚款 1500 加元,如果超过 160mgs%,罚款 2000 加元)。因此,对于初犯而言,BAC 超过 120mgs% 的加重特征已经被强制性最低刑罚所考虑。然而,这种加重的特征并没有考虑到随后的犯罪或涉及身体伤害或死亡的情况。

[1] 考虑车辆是否为大型机动车辆的案例包括R v Hillier, 2020 CanLII 85560 (NLPC) at paras 33-34 (Silverado truck); R v Sivakumaran, 2021 ONCJ 307 at paras 37-38 (Ford pickup truck); R v Caines, 2019 ONCJ 348, at para 26 (Dodge Ram pickup truck); R v Saxby, 2006 ABPC 201 at para 2, (Kenworth tractor); R v Dhadwal, 2012 ABPC 349 at paras 5, 25 (unspecified truck); R v Fairchild, 2017 ONCJ 658 at paras 1, 30 (Ford Escape SUV); R v Burger, 2015 ABPC 224 at paras 1, 68 (Semi-truck); R v Hallock, 2014 ABPC 232 at para 22 (Ford F150); and R v Bagri, 2016 BCCA 272 at paras 7, 17 (2003 Volvo tractor truck weighing 8575kg).